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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学年双学位缴费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27 09:46    作者:教学科    来源:     点击率:次     打印

12、13、14级各位经管院同学:

如果辅修了双学位(不论是经管院开设的还是人文学院开设的),但在15-16学年双学位缴费过程中有以下问题之一,请拿着学生证来教学科找张老师。截止时间:下周一(5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过期不候。望相互转告,谢谢!

1.应该缴费但不在缴费名单的同学;

2.之前已经退学或者本学年从未上课也未参加考试,但学费却已被扣除现想要财务处退款的同学;

3.在正常上课但学费扣除失败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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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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