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院风,现对我院2017/2018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美利信奖学金:1名 、美利信助学金:4名。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生。
三、评选要求:
美利信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学业、科研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
3、身体健康,品德优秀,热爱集体。
4、模范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
美利信助学金: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一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按照原始成绩计算)。
3、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由学院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被推荐学生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清晰的证件照一张、大于1M的生活照一张、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包括全面的个人简介及各方面表现,重点突出、段落清晰)、300字左右的真挚的感谢信,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于学院。
4、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5、美利信奖助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的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重复,上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五、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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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