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8-2019 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函》(新教函【2019】974 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激励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现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实现精准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7-2019级全日制本科在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分为一、二、三等,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 2000 元/人,1500元/人,1000 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新疆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 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合格者;
3. 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 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 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态;
6. 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评审。申请资助金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班主任,班主任核实情况后在学生申请表相应位置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上报”意见上报学院,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资助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
(二)学校审核。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学生个人《中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纸质版及必要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五、 下列情况均可优先申报(须提供有效证明)
1.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证);
3.残疾人员家庭、孤儿、烈士子女家庭;
4.家人有且已被医院诊断出患有重大疾病的;
5.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
6.单亲家庭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的工资证明。
七、相关要求
1.此次资助评定只针对具有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院,学院根据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及困难等级等情况将资助金额分配给学生。
2.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该资助的学生需将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拍照发至班主任,由班主任打印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相关证件上的公章及日期要清晰,且要求在有效期内。
3. 以上材料电子版务必于5月29日前发至邮箱xiangyinghou@qq.com。
附件 : 中北大学XXX学院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学生科
2020年 5 月28 日
附件:
中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年度: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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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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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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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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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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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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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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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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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情况 |
学习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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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排名 |
/ (名次/总人数) |
申请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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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等级 |
一等( )二等( )三等(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获奖年份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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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300字) |
申请人签名: |
推荐 理由 (15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经过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批准该同学获得 奖学金。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时字迹工整。